關于組織開展青海省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工業園區管委會、有關企業:
為持續做好我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簡稱《工作指引》)規定,現將開展青海省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其知識產權獲得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前;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二、申報時間
系統申報時間6月13日至7月31日,8月15日前完成紙質版材料報送。
三、申報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報程序
1.網上注冊。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網址:https://fuwu.most.gov.cn),實名認證完成后,點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進入高企認定系統。企業登錄賬號為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賬號密碼與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一致),凡是之前在科技部火炬中心注冊過的企業用戶(包括所有的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企業等)可以在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直接登錄。無賬號企業需先注冊。
2.網上填報。企業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上傳必要附件材料后,通過網絡系統提交至省認定機構審核。
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可以選擇告知承諾方式申請。企業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可參照《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文件執行。
3.資料報送。審核通過后,申請企業打印(雙面打印)有關資料(簽字蓋章)一式一份報送至青海省科學技術開發中心(城東區金橋路36號科技創新中心15樓1519室),并將加蓋公章的申報材料電子掃描件發送至郵箱qh7179968@163.com。
(二)材料要求
1.企業提供2020年-2022年度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和2022年度高新技術產品專項審計報告(需提供原件),需詳細披露研發費用投入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并明確說明企業經營狀況是否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2.紙質申報材料需逐頁編制總頁碼,并在申報材料內提供材料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范圍;左側膠裝成冊,右側加蓋騎縫章,書脊處備注“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書”、公司名稱;多本裝訂的,書脊處備注“共幾冊”“上下冊”或“上中下冊”等。
3.企業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申報材料相關數據應保持一致或符合邏輯關系,否則相關數據將不予采信。
四、工作要求
各申請認定企業應認真對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嚴格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準備材料,全面準確核實,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可靠,并按時限完成系統申報和紙質材料報送。對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采取欺詐手段騙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格的,經查實,兩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相關認定申請,并依法納入“科研誠信”黑名單,向社會公開。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青海省科學技術開發中心有限公司
付 蓉 0971-6141115
劉媛莉 0971-8080989
青海省科學技術廳高新技術處
高亞鋒 彭文博 0971-8244566
2023年6月13日
青海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代)
來源:青海省科學技術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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