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教育部辦公廳 科技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中國科學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推廣轉化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到:
(十)強化政策協調。各地要全面梳理并優化調整專利轉化激勵政策的相關規定,強化不同層級、不同部門之間的政策協調和銜接。要突出專利質量和轉化運用的導向,發揮好評價指揮棒作用,將專利轉化效益以及原創性基礎專利的儲備布局作為各級各類專利相關評價指標體系的重要標準,不得直接將專利數量作為企業相關資質認定和優惠政策的主要條件。
附通知全文: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教育部辦公廳 科技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中國科學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推廣轉化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知辦發運字〔2024〕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農業農村、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各國家高新區管委會,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中國科學院院屬各單位,各有關單位:
《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工作方案》印發以來,各地方各有關部門廣泛動員、精心組織、積極行動,成效顯著。為全面推進存量專利轉化運用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工作重心轉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目前,全國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點工作任務已基本完成,為后續的大規模轉化運用奠定了堅實基礎。各地要盡快把工作重心由存量專利的盤點轉向盤活,全面進入以盤活為目的、以盤活促盤點的新階段。要聚焦專利產業化這一工作主線,廣泛動員各方力量和社會資源,充分利用線上線下等多種方式,創新轉化方式,豐富轉化內容,拓展轉化區域,全方位、多層次、多途徑推動高價值專利的落地轉化,充分釋放專利的市場價值,不斷增強產業競爭力,塑造產業發展新優勢新動能。
二、做好盤點與盤活的銜接工作
已完成全部盤點任務的省份,要抓緊謀劃推進全面轉化工作。個別尚未完成盤點任務的省份,要按照“邊盤點、邊推廣、邊轉化”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以盤活為抓手,推動高校和科研機構全面完成存量專利盤點工作。各省份在盤活存量專利過程中,要同步開展對盤點質量的抽查分析工作,進一步排查產業化前景不明的專利,篩選價值高、轉化前景好的專利,提高匹配對接的效率和成功率。
三、組織開展精準匹配對接活動
(一)組織企業開展線上對接活動。各省級知識產權局要會同相關部門,動員本行政區域內的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國有企業以及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備案企業等各類企業,注冊登錄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系統(以下簡稱盤活系統),或通過中小企業專利產業化系統跳轉至盤活系統,在可轉化專利資源庫中訂閱所需的專利。企業對訂閱的專利進行分析評價,有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需求意向,以及有技術改進需求或者產學研合作意愿的,可直接聯系高校或科研機構,并在盤活系統中反饋有關需求或者合作意向。企業對訂閱的專利無需求或者無合作意向的,可以從專業角度進行產業化前景評價,供有需求的企業參考。引導各級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和市場化服務機構登錄盤活系統,在專利轉化資源庫中篩選高價值專利,為供需雙方提供轉化對接服務。
(二)加強可轉化專利數據共享。各省級知識產權局及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現有公共服務平臺,根據需求從盤活系統中獲取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可轉化專利數據,構建本省份或者本部門本領域專利轉化資源庫,將可轉化專利數據與企業相關信息進行關聯分析,對供需雙方畫像,實現精準推送。鼓勵農業農村、衛生健康等行業以及產業鏈鏈主等企業構建專利轉化資源庫,在本行業或者產業鏈企業、上下游關聯企業之間開展推廣對接。
(三)拓展多元對接渠道。要加強部門協同,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服務萬里行”、“千校萬企”協同創新伙伴行動、“百園百校萬企”創新合作行動、“百場萬企”大中小企業融通對接、“一月一鏈”投融資對接等活動的平臺作用,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專利轉化對接活動。加強對展會、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大賽、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的指導和規范,提升對接實效。在轉化對接活動中,要扎實做好專利篩選評價、深度分析展示、目標受眾組織、項目路演和對接跟進服務等各環節的工作。高校和科研機構資源豐富的省份要加強與企業集中、需求旺盛省份的溝通協作,組織開展跨區域的專利轉化對接活動。引導高校和科研機構篩選出實用性強、應用領域廣泛、適宜多地實施的專利,進行“一對多”開放許可,提升對接效率。
四、強化協同形成專利轉化合力
(四)強化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轉化的主體責任。高校和科研機構作為專利高質量創造和轉化運用的第一責任人,要進一步完善專利轉化運用導向的科研評價體系,鼓勵產出更多具有運用前景的前沿性顛覆性創新成果;加強專利分級分類管理和集中統一管理,以轉化運用為牽引,建立健全以產業化前景分析為核心的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培育更多符合產業需求的高價值專利;進一步細化專利轉化的盡職免責和容錯機制,探索形成可操作的規定和流程,為從事轉化工作的相關人員解除后顧之憂;認真梳理內部管理制度政策,及時調整不利于提升專利質量、不利于暢通轉化的相關規定;有效發揮內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國家大學科技園、技術轉移轉化機構、高校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等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機構平臺的作用,整合優化內部相關機構職能,建立單位、科研人員和技術轉移轉化機構等權利義務對等的知識產權收益分配機制,強化專利轉化激勵,形成促進專利轉化的工作合力。
(五)強化企業專利產業化的主體地位。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是產業創新的主力軍,要圍繞技術升級和產業競爭需求,加大專利技術引進和產業化力度。鼓勵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產業園區等,建立企業專利技術需求常態化調查反饋機制,及時收集企業的技術改進需求和產學研合作需求。引導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密切合作,面向產業需求共同凝練科技問題、聯合培育高價值專利,推動企業主導的產學研融通創新。充分利用科技成果轉化、制造業技術改造升級、概念驗證中心建設、高價值專利培育等各方面政策,促進企業轉化意愿強烈、產業化前景明確的專利轉化項目加快落地,培育形成新質生產力。
(六)組織動員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積極參與專利轉化工作。組織省級和地市級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國家和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導航服務基地等各級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充分發揮資源優勢和服務特長,圍繞專利轉化工作提供政策咨詢、信息服務、業務指導、能力培訓等普惠性公共服務。引導各行業協會聚焦產業重點領域專利轉化需求,集聚產業鏈優勢資源,協同推進專利產業化。鼓勵各地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平臺充分發揮公共服務作用,加速熟化和孵化專利產業化項目。圍繞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轉化項目,各地要加強對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的全流程培育和指導,形成典型經驗做法并加以推廣。
(七)強化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機構的轉化對接服務作用。引導發揮中國技術交易所、上海技術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國家知識產權與科技成果產權交易機構的基礎性、功能性交易平臺作用,積極鏈接地方各類運營平臺、交易機構、金融機構等資源,加大知識產權供需對接、評估評價、投融資等服務力度,提高專利轉化服務綜合效能。引導區域和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立足本區域本產業,提供專業化、特色化的運營服務,推動具有產業化前景的專利加速落地轉化。
(八)引導市場化服務機構積極參與專利轉化工作。鼓勵各類知識產權市場化服務機構、技術轉移轉化機構聚焦專利轉化運用,提供篩選評價、路演推介、交易撮合等各類增值服務。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暢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渠道,對接支持企業高價值專利產業化項目。發揮中小企業發展、科技成果轉化等政府引導基金作用,有效利用區域性股權市場等投融資平臺,多種途徑滿足企業專利產業化資金需求。鼓勵創投機構加強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和輔導,支持具有核心專利技術的硬科技創業,實現高質量創新發展。
五、工作要求
(九)加強組織實施。各地要強化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加強存量專利盤活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督促指導。要強化專利轉化相關激勵政策的細化落實,切實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要發揮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示范市、縣、園區以及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高校、優勢示范企業的示范帶動作用,打造專利轉化的樣板。國家知識產權局將適時分別制定發布高校、科研機構專利轉化運用和專利項目路演等工作指引。各地要通過新媒體、短視頻、培訓班等多種方式,做好專利轉化相關激勵政策和工作指引的宣傳解讀,以及相關經驗的推廣。
(十)強化政策協調。各地要全面梳理并優化調整專利轉化激勵政策的相關規定,強化不同層級、不同部門之間的政策協調和銜接。要突出專利質量和轉化運用的導向,發揮好評價指揮棒作用,將專利轉化效益以及原創性基礎專利的儲備布局作為各級各類專利相關評價指標體系的重要標準,不得直接將專利數量作為企業相關資質認定和優惠政策的主要條件。
(十一)做好統計監測。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定期通報存量專利轉化對接情況、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利轉讓許可、專利實施率和產業化率等數據。各省知識產權局要跟進監測本省地市相關工作情況和轉化成效,規范專利交易行為,指導高校院所、企業及時完成專利轉讓登記和許可備案手續,并在盤活系統、國家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試點平臺及時填寫反饋相關信息。
(十二)發布典型案例。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圍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和市場化服務機構在專利轉化運用中的服務模式和產品創新,征集并遴選發布服務專利轉化的典型案例,適時繼續發布專利產業化成功案例。各地要在政策創新、服務舉措、轉化模式等方面,總結提煉有效經驗,形成可復制推廣的模式,及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運用促進司報送。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教育部辦公廳
科技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中國科學院辦公廳
2024年8月30日
聲明:本網站文章來源于網絡轉載,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如涉及文章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內容!
摘要:摘要摘要摘要摘要摘要摘要...